化学方程式的书写原则

1、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绝不能凭空臆想、臆造不存在的物质和反应。

2、要遵守质量守恒定律,等号两边各原子的种类和数目必须相等。

注意事项
①化学方程式等号两边不能有相同的化学式。
②配平时,只能在化学式前配上一定的化学计量数,而不能改变化学式中右下角的数字。
③化学计量数1可以省略不写,各化学式前的计量数必须是最简整数比。

有关反应条件和生成物的状态化学反应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发生,因此,需要在化学方程式中注明反应发生的条件。如把点燃、加热(常用“△”号表示)、催化剂等,写在等号的上方。
注意:点燃≠燃烧≠加热≠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