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教育法》第四十四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四)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告烟酒。

1我们应该怎样珍视自由?
(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2 ) 特权的含义、表现、反对特权的原因、追求特权的后果
①特权的含义: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②特权的表现: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 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
③反对特权的原因:特权是平等的大敌。每个公民都应平等的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④追求特权的后果: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侵犯,任何践踏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制裁和惩罚。